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 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粤办函〔2023〕45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3年3月19日 广东省推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招商引资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投资环境,扩大有效投资,助推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统筹协调 (一)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招商引资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招商,定期听取招商引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动招商引资工作;要组织带队招商、参与重大项目洽谈、推动项目落地,以上率下推动形成各级各部门关心招商、支持招商、服务招商、参与招商的强大合力。省、市、县(区)领导同志要牵头联系1个以上招商引资大项目,深入开展挂点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招商服务意识,加强招商引资宣传,形成良好的全社会招商氛围和工作局面。(省商务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负责) (二)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 省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第一召集人,分管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省商务厅作为牵头单位,各地级以上市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资委、港澳办、台办、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工商联、侨联、贸促会等省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与,统筹协调推进全省招商引资工作。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履行本市招商引资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和督促落实。省有关单位要按“管产业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要求,结合自身职能共同抓好招商引资相关工作。其中,省商务厅牵头制定全省招商引资目标任务、重大招商活动计划以及招商引资重要政策文件,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统计、通报、检查等,并协调推动外商投资项目招引;省发展改革委协调推动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工商联协调推动制造业、民营投资项目招引;省国资委协调推动国有投资项目招引;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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